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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上半年开展创业培训报考的通知
日期:2018-03-12 00:00:00  浏览量:159

关于2018年上半年开展创业培训报考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集府〔201615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集人社[2016]85号)精神,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我校“双证书”制度及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学生(应届生)或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往届生)。

二、报考条件:未取得双证书的应届生至少需要报考过一次或一次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鉴定考试。若从未报考过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鉴定考试的,323日前需先报考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考试后方可报考。

三、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学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3;。(应届生提供)

2、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3份;(往届生提供)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3

4、在校证明,鉴定站统一办理。

5、培训面试表,贴一寸彩照,手工填写。(应、往届生提供)见附件1

6、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应、往届生提供)见附件2

四、收费标准:每人200元。

五、培训及考试时间(初定):515日至19日培训、520日考试。

六、考试形式:闭卷(选择题80题,判断题20题。)

七、报名截止时间:330日前完成报考材料提交。

八、报名方式: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材料后报各班辅导员、各学院辅导员汇总后报学院秘书,各学院秘书汇总后报校鉴定站陈老师。往届生直接将材料报校鉴定站陈丽超老师,联系电话:0592-3153350

附件1培训面试表

附件2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

 

 

厦门兴才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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